【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当天,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揽炒分子古思尧涉在港岛参与非法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另涉违反《禁蒙面法》,他早前已承认两罪;古思尧则否认控罪,今日(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被裁判官邓少雄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下午4时判刑。
古思尧(74岁)早前因侮辱国旗案而被判囚4个月,上周三刑满出狱,今没有律师代表,自行应讯。正服刑的黄之锋(24岁)则被4名惩教人员押到庭上。
两名被告今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片)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