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7名年龄介乎19至26岁的男女涉于前年8月于沙田警署外非法集结,当中3人疑管有激光笔及无线电收发器等。沙田裁判法院今日(26日)就非法集结及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审理该7人案件。
7男女前年沙田警署外非法集结,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审。(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摄)
据悉,7名被告依次为报称无业的25岁区嘉伟、26岁公务员李子豪、22岁经理人叶盛富、24岁助理工程师杨基乐、23岁文员蔡承志、25岁机场助理何皓贤及女学生林嘉慧。7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12日在沙田警署外,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区嘉伟及叶盛富另涉无牌管有一部无线电收发器。区嘉伟亦涉管有一个可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以及袭击警员;林嘉慧则涉管有一个可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
第4被告杨基乐于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罪,将押至案件审结后再处理求情及判刑,现时他被允许保释候判。杨基乐曾注销保释,但于去年4月再次被捕,今认罪后被新增宵禁令作保释条件,金额由3000元增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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