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24名揽炒派人士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去年6月4日在维园举行的未经批准集会,被控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该案5名被告,包括揽炒派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及观塘区议员梁凯晴,早前透过律师表示将会认罪,区院今早(30日)开庭处理他们的答辩。除了朱凯廸申请暂毋须答辩外,其余4人均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庭把案件押后至下周四(5月6日)判刑,期间被告需还柙。
控罪指,案中5人于2020年6月4日在铜锣湾香港维多利亚公园,连同其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集结。辩方表示,由于朱凯廸仍在考虑答辩意向,申请将案件押后至6月11日,即与其余被告的案件一同审理。法官陈广池解释,这样或会失去减刑的机会。在控方没有反对下,法庭遂按其要求押后案件。朱将与黎智英等其余19名被告,于6月11日一起应讯。
图为被告人黄之锋由囚车押送至法院应讯。(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而针对4名认罪被告的案情就指,去年4月「支联会」向警方申请在6月4日举行维园集会。衞生署认为群众难以实行每8人一组、人与人之间相隔1.5米的防疫措施,加上若有参与者确诊,技术上难以追踪接触者,因此署方不建议举办集会。经过与「支联会」商讨安排后,警方认为集会属高风险活动,遂于6月1日正式发出通知,禁止「支联会」举行集会,「支联会」亦没有就此决定上诉。
控方透露,黄之锋过往有6次刑事定罪记录,本案是在法庭保释期间犯案。岑敖晖则有一次定罪记录,其余2人属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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