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30日,香港上诉庭颁布书面裁决,驳回乱港分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李永达等9人就定罪的上诉许可,同时驳回2人刑罚上诉。
图自“东网”
2019年,这9人被判串谋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等6项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监、缓刑或社会服务令。9人早前不服定罪或刑罚提出上诉。
据了解,此前,戴耀廷及陈健民被判入狱16个月,邵家臻与黄浩铭则被判入狱8个月,其余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被判入狱的4人中,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已服刑完毕,只有戴耀廷在监狱服刑16个星期后申请和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上诉庭于上月(3月)听完双方律师陈词后,撤销了戴耀廷的保释,并要求他重返监狱继续服刑。而戴耀廷目前因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而需要还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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