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保安局日前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股份及其三间公司于银行账户内的财产,民建联今日(18日)发表声明表示,保安局局长所作决定有助相关案件的调查检控工作,并防止有人继续利用相关的财产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图谋和行动,民建联对此全力支持。
民建联认为,保安局局长所作决定是依法行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鉴于黎智英被起诉罪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保安局局长所作决定是必要的,有助案件的调查检控工作,并防止有人继续利用相关的财产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图谋和行动。
图为早前黎智英提堂。香港中通社图片
民建联强调,执法机关必须密切监察情况,并在有必要时采取进一步举措,以确保保安局局长发出的通知得到严格遵从。
祸港头目黎智英劣行累累,多罪缠身。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2020年12月11日起诉黎智英「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于2021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作出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根据《实施细则》附表3,「罪行相关财产」包括任何干犯或企图干犯、参与或协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的财产,保安局局长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财产是罪行相关财产,可藉指明该财产的书面通知,指示除根据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的授权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处理该财产。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