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7名发起或参与去年7月「35+初选」的揽炒派政棍,包括港大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早前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日(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续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控方申请转介案件至高等法院,获准于7月8日再讯处理交付程序。辩方则要求控方厘清控罪元素,以及披露被告的犯案角色,否则难以就是否认罪向被告给予法律意见。苏官最终未有下令控方披露,明言辩方若有任何查询可直接去信向控方提出。
代表被告戴耀廷的大律师张耀良,以及代表袁嘉蔚的资深大律师祁志陈词指,控方按例应在交付程序7天前将检控文件夹交予辩方,惟两人忧虑7天不足以让辩方准备答辩方向,因为香港国安法是一套崭新的法例,控罪严重,而有关控罪元素的指引非常贫乏,要求法庭下令控方向辩方披露,以及给予更多时间让辩方准备答辩。
戴耀廷等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图为4月底戴耀廷由惩教署人员押送前往法院。 资料图片
惟苏官指若辩方认为时间不够,可去信法庭申请。至于是否下令控方要向辩方披露本案控罪元素,苏官认为没必要,控辩双方若有争拗,理应交由原讼庭处理。祁志续指,若被告无法在提讯日答辩,则无法获得认罪的三分之一刑期认罪扣减。
官指无法例须告知犯案类别
另代表被告岑子杰、梁国雄及岑敖晖的大律师黄宇逸亦向法庭指,希望控方在提讯日前披露三项事宜,包括案件是否闭门聆讯、案件是否没有陪审团参与审理,以及被告的犯案角色到底是首要分子或是罪行重大的被告、积极参加者,抑或是其他参加者,强调这些信息对被告是否认罪有莫大关系,亦与最高刑期有关,直接影响他们的答辩方向。
苏官则指,法例只要求控方披露证人供词等文件,没有法例规限控方必须告诉辩方被告犯案的类别,法庭难以作出相关命令。
另外,袁嘉蔚及赵家贤昨午申请保释,苏官在听取代表袁嘉蔚的资深大状祁志陈词后,拒绝批准保释。至于赵家贤的保释申请则押后至今日下午处理。此外,根据司法机构网页资料显示,将有9名被告今天(6月1日)及明天(6月2日)分两日申请保释。其中5人包括刘泽锋、锺锦麟、吴政亨、吴敏儿、余慧明今天再提堂,另外4人包括谭凯邦、陈志全、范国威及王百羽则在明天再讯,俱由苏惠德处理。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頴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他们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府履行职能。
由于47名被告中,早前只有11人包括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及李予信获准保释,昨日可自行到庭,其余36名被告须由多辆囚车押送到庭应讯。
案转高院或面临7年以上刑期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文列明,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被告,判处无期徒刑或最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判处3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则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律政司现将案件交由高院审理,意味刑期理应比区域法院判刑上限的7年监禁为高。
警方于今年1月6日及7日拘捕55名涉嫌参与去年「35+初选」的揽炒政棍后,当中除涉另案被判监服刑的黄之锋,以及被还柙的谭得志外,各人原准保释到4月8月再到警署报到,但于2月28日被要求提早到警署报到,其中47人包括25名时任区议员被落案控以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但至昨日再度提堂时,25名揽炒区议员中已有14人离任,大部分都是在还柙期间决定辞任或丧失议席。
本案被还柙的15名揽炒区议员被告中,包括原民主党西贡区议会主席锺锦麟和「新民主同盟」西贡区议员范国威等11人,他们早前已先后辞去区议员职务,当中部分人更宣布退出所属政党,甚至退出政坛和不再参与各级选举等。另外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及港岛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则因被判囚而丧失议席,目前被还柙的只有身兼东区区议会副主席的赵家贤和沙田区议员岑子杰仍然在任。
另在获准保释的10名区议员中,只有东区区议员郑达鸿已辞职,另外9人则尚未交代会否宣誓或辞职,当中包括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深水埗区议员刘伟聪和港岛东区区议员李予信等。(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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