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警方国安处周日(6日)拘捕一名17岁男学生及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一名女文员,两人涉嫌于去年印制散发涉「港独」的传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两被告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两被告保释,还柙至8月4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查两名被告的手机、女被告的公司计算机,以及闭路电视片段等。
警方国安处周日拘捕2人。(资料图片)
女被告为曹雪芯(45岁,IVE 青衣分校文员),男被告为黄俊伟(17岁,九龙工业学校中四学生),被控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十(1)(c)条。
控罪指,两人于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即意图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在开庭时,向没有代表律师的姓黄男被告查问是否愿意由当值律师代表,黄表示愿意,苏官遂休庭以便当值律师索取指示。再开庭后,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4日再讯,以待警方继续调查,包括检视两被告的手机及计算机,如有需要亦会查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
控方庭上呈交上诉庭拒绝被控干犯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的案例,反对两名被告保释。辩方称不反对案件押后,但向法庭申请批准两被告保释候讯。苏官听罢双方陈词后,不相信两人在保释期间会停止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此拒绝他们的保释申请。黄保留8天后再上庭覆核担保的权利,曹则放弃。
据悉,两名被告在去年5月认识,男被告负责设计,女被告用公司计算机打印相关传单,并在去年12月将该些传单放在湾仔某天桥,让传单随风飘落,警方共收集到101张涉案传单,直至周日(6日)警方国安处正式将她和男生拘捕。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十(1)(c)条,任何人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煽动刊物则没收归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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