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将于下周三(23日)开审,昨日在高等法院进行审前覆核。23岁被告唐英杰获批法援的辩方律师团队却节外生枝,拟额外加入两名大状专责盘问控方专家,法援署对此反对。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亦对辩方做法不满,指法援署以公帑为被告安排辩方律师,另聘大律师会影响讼费,更质疑由两组大律师负责案件会构成责任问题,建议辩方取消法援,而最终辩方决定撤回“增援”的申请。
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将于下周三开审。图为被告唐英杰早前由警方押解上庭。 资料图片
报称任职餐厅侍应的唐英杰,于去年7月1日驾驶插上“光时”旗帜的电单车在湾仔飙车“播独”更撞向警方防线,导致3名警员受伤,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一项“恐怖活动罪”以及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案件已排期于下周三开审,预计为期15天。
辩方突申请额外加入大状
昨日在高等法院进行审前覆核,被告唐英杰原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以及义务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律政司一方则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辩方拟申请额外加入其律师团的两名大状,分别为资深大律师祁志及大律师马亚山。
郭兆铭解释,两名新加入的大状以免费义务形式私人聘任,将在审讯中负责向控方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盘问工作。法援署代表实时反对辩方的做法,指署方只会支付其委派的两名大律师费用。
法官建议辩方取消法援
三位法官亦明言辩方安排欠妥,变相令辩方律师团队形成两组人,一组由法援署用公帑支付律师费,另一组则是私人聘任的法律代表,两组人的基础不同,会出现难以厘清责任或计算讼费等问题,建议辩方取消法援,又问法援署一方,若辩方坚持加入大律师,该署会否考虑撤回法援。
律政司一方则指法援事宜不应由法庭决定,有关的矛盾应由法援署及辩方律师团队自行解决。法庭最后决定暂时休庭,待辩方及法援署索取指示。
至下午再开庭时,郭兆铭表示撤回加入两名大律师的申请,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参与本案的义务大律师陈碧琪,获三位法官接纳。法官陈嘉信指,早上提出质疑是为了被告的公平审讯,担心新增私人律师团队会有潜在利益冲突,但相信义务大律师陈碧琪的参与不会引起利益冲突。
控方预告将在审讯中传召15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名证人是负责统计由2019年6月起“光时”标语的使用次数。
辩方则会传召两名专家证人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以及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但控方质疑李立峯教授在新闻与传播学的专业,与历史无关。辩方亦承认李立峯教授并非历史学家,有关事宜会留待审讯再议。
另外,被告就案件不设陪审团审理,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反对被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驳回后,本周二(15日)再向上诉庭申请推翻原讼庭的判决,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及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在听毕双方陈词后,决定押后至下周二(22日),即案件开审前一日颁布书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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