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当日醉醺醺离开酒吧(资料图片)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前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涉于去年4月在旺角参与超过10人的酒吧聚会,2人和酒吧负责人早前否认违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共4项传票控罪。案件早前审结,裁判官郑念慈裁定3名被告所有传票控罪表证成立,今早(18日)于九龙城法院裁决。
49岁陈淑庄及36岁林瑞华被控于去年4月2至3日期间,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内,参与受禁群组聚集。32岁酒吧负责人陈伟才则被票控于去年4月2至3日,作为餐饮业务负责人,营运受禁群组聚集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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