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政府今日(16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僱佣(修订)条例》,旨在将《僱佣条例》(第57章)下的法定假日日数逐步增加,由现时12天增至17天,使其与星期日以外的公众假期日数看齐。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分别为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复活节星期一、耶稣受难节和耶稣受难节翌日,生效日期从明年1月1日起,每隔两年增加一日,直至2030年完成。
劳工处发言人说,僱主及僱员需留意,《僱佣条例》下其他与法定假日有关的条文,包括给予/放取假日的安排、享有假日薪酬的资格、假日薪酬额及以工资代替假日的限制将维持不变。
政府今刊宪法定假日增至17日,明年起分阶段实施。(中新社资料图片)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