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电子消费券前日发放,带动不少零售商铺销量倍增。(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片)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首期电子消费券前日(1日)发放,带动不少零售商铺销量倍增。但沙田有药房被指向以八达通消费的巿民加收2%的「手续费」。八达通昨日(2日)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下午与有关商户沟通后已取消其八达通户口,并已收回其八达通收款机。
八达通公司表示,根据八达通和商户所签订的开户协议,商户只可以收取货品的实际价钱,不能收取额外费用,如不按开户协议并加收额外费用(如手续费等),八达通有权按协议终止提供八达通支付服务。公司借此提醒所有商户要遵守开户协议,以免影响使用八达通服务。
网上近日不停疯传沙田石门一间药房收据,显示客人共购买3件货品,金额为1,006元,以八达通付款,药房除收取货物费用,亦索取服务费21元,相当于货品售价2%,令总数变为1,027元,帖文者呼吁市民消费前先问清楚商铺。
消委会表示,截至昨日下午5时共接获26宗与消费券相关的投诉,主要涉及早前登记消费券,或涉商户优惠的「服务质素」(10宗)、「价格争议」(9宗)问题,其余投诉涉及销售手法(2宗)、延误送货(2宗)、终止/更改合约(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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