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日(11日)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修改《国旗及国徽条例》,条例草案将于周五(13日)刊宪,并于下周三(18日)的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的文件,草案列明禁止网上侮辱国旗或国徽,同时为了让警方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调查,建议把检控时限延长两年,与《国歌条例》就类似罪行所订的相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根据立法会文件指出,修例分六个主要范畴,其中将修改《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就侮辱国旗或国徽加入更具体的条文,包括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国旗、国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及“故意发布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或践踏国旗、国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的情况,意图侮辱国旗或国徽”。
局方指修例后,不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均属犯罪,条文订定的刑罚水平维持不变,即最高可处以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与《国歌条例》有关侮辱国歌的刑罚水平一致。文件指出,由于侮辱行为可能涉及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例如在facebook发布被玷污的国旗图像等,为了让警方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调查,草案建议把检控时限延长至警务处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之后一年内,或犯该罪行的日期之后两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局方解释,当局建议以修订条例而非公布的形式,实施该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不单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也与实施《国歌条例》的做法一致。另外,草案亦涵盖国旗及国徽教育部分,建议规定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旗及国徽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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