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民主中国阵线”负责人兼“民主中国阵线”总部理事会成员黄元璋正受查,被要求提交资金及活动资料,以调查有否危害国安。
警方早前给何俊仁、李卓人、邹幸彤等10名支联会董事发信,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要求他们提交资料。依据香港国安法,警方认为支联会的骨干成员符合“外国或台湾代理人”的法律定义。而与支联会关系密切的组织,亦符合外国代理人的定义,当中包括“香港民主中国阵线”。
“香港民主中国阵线”负责人黄元璋涉危国安被警方调查。(中新社资料图片)
黄元璋是“民主中国阵线”总部理事会成员。“民主中国阵线”于1989年在法国巴黎成立,多年以来是海外的反中组织。“香港民主中国阵线”是“民主中国阵线”其中的一个支部,多年来联同外力,策划及举办各种示威等活动,煽动国际社会对中央及港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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