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等12人上周全部认罪。图自香港“东网”
【本报讯】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去年举办非法集会后,共26名反对派人士分别被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 “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及朱凯迪等12人上周全部承认触犯“明知而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星岛网”刚刚消息,香港区域法院法官今日(15日)宣判: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各判监禁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判监禁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杨森各判监禁6个月;张文光、麦海华、梁国华获判缓刑。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何俊仁、陈皓桓、何秀兰、梁国雄和杨森早前已因“818”“831”“101”及“1020”4案被判监禁, 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本案刑期同期执行:何俊仁3案共囚18个月、陈皓桓3案共囚18个月、何秀兰4案共囚14个月、梁国雄4案共囚22个月、杨森3案共囚14个月。
据港媒此前消息 ,何俊仁等12名被告本月9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另外,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还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至于26名被告中的其余被告,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锦威、邹幸彤、胡志伟及何桂蓝,早前表示不会认罪,定于11月1日开审;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庭,法庭已发出拘捕令;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则早前分别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4至10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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