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日前举行第一批区议员宣誓仪式,有7人15日被裁定宣誓无效而被取消资格。
据香港头条日报网15日报道,特区政府按《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的要求,于9月10日举行港岛区议员宣誓仪式。本来应该有25名区议员,但泛民的蔡志强没有回应。而在当天宣誓的24名区议员中,有17人的宣誓有效,另外7人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问”。监誓人为此致函有关人员,要求其提供额外资料。特区政府15日宣布,经考虑他们的书面回复以及所有资料后,确定7名区议员的宣誓为“无效宣誓”。这7人为湾仔区区议会的杨雪盈、梁柏坚,东区区议会的韦少力、苏逸恒、陈荣泰和黎梓欣,南区区议会的彭卓棋。换言之,他们在5年内不得参选。
资料图
东方日报网15日称,在被取消资格的7人中,杨雪盈和彭卓棋因参加去年泛民非法“35+初选”,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现获准保释。政府早前已向有关区议员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黎梓欣透露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向她发信称,“35+初选”目标之一是取得过半数议席然后否决财政预算案,试图瘫痪政府运作,她曾出借议员办事处给“初选”作为票站,要求她解释如何维护基本法。徐英伟还表示,蔡志强因缺席宣誓仪式,按规定必须实时离任,不会获得安排重新宣誓。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分析称,失去资格的区议员的薪津安排估计将分成三类:拒绝宣誓者,有机会被视为“从未正式就任”,自上任以来的薪津可能被全数追讨;完成宣誓而被裁定无效的区议员,视港府公布的安排而定;宣誓前已经离职、未参加宣誓的,应该不会受追薪问题影响。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共有129名公务员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及交回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的声明,包括16名纪律部队人员。他们中绝大部分已经离开特区政府,方式包括终止聘用、着令退休、自行辞职或本身违反纪律被革职等。另据星岛日报网15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26人之前因参与去年一场未经批准的集会而被起诉,其中前“香港众志”黄之锋等4人已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并判刑,同案另外12名被告15日也被判刑,刑期从4个月至10个月不等,但其中3人获准缓刑。之前辞去“支联会”副主席的何俊仁判囚10个月,刑期与早前的案件同期执行。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