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公务员事务局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引入安排,分别要求新聘公务员及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并于今年5月延伸至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僱员。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29名公务员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声明,另有149名全职非公务员政府僱员及约380名兼职政府僱员,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他们绝大多数已离任。
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共有129名公务员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当中113人为文职职系人员、16人为纪律部队职系人员。该129人中,绝大部分已经离开政府,方式包括终止聘用、着令退休、自行辞职或本身违反纪律被革职等,余下的数宗个案预计会于短期内陆续被终止聘用。
根据各部门向公务员事务局报告的情况,截至8月底,在任的全职非公务员政府僱员中,超过1.8万人已经签妥和交回声明,另有149名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的僱员,其中约半数因辞职或合约届满已经离任,余下约70多人已被其所属部门按照僱佣合约的相关条款终止聘用。
在任的兼职非公务员政府僱员中,超过8,000名已经签妥和交回声明,另有约380名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的僱员,已悉数因辞职、合约届满或终止聘用而离开政府。
局方表示,现时所有获政府聘用的人士均须签署声明,作为获得聘任的条件之一,倘没有签妥声明,即表示该人不同意接受聘任条件,故会终止对该人的聘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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