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特区政府为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相关条文,提出《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29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条例草案要求须在政府、立法会、司法机构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就国旗和国徽的收回及处置做出规定;规定不得倒挂、倒插国旗,不得倒挂国徽、不得随意丢弃国旗或国徽等。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均属犯罪,最高可处以5万港元罚款及监禁3年。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称,国旗、国徽及国歌都是国家的象征,必须确保正确使用,以维护尊严。他透露,各区民政事务处将在今年国庆节,以先导计划形式示范正确及安全有序悬挂国旗和区旗。
经民联议员梁美芬称,过去一段时间有人不断公开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包括践踏及涂污,触及国家底线,相关人士是咎由自取。工程界议员卢伟国建议,应加强向公众推广及解释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在社交平台宣传升旗及奏唱国歌时需要遵守的礼仪。议员谢伟铨认为,近年不少青年走错路,甚至因参与违法暴力活动被捕被控,大好前途尽毁,主因之一是教育出现问题。他强调政府应潜移默化、持之以恒教导青年正确认识国家,培养国家观念与爱国精神。旅游界议员姚思荣认为立法只是第一步,其后应该从教育入手,让年轻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议员陆颂雄还说,香港过去出现不尊重国旗和国徽的行为,影响内地人对港人的印象,阻碍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另据星岛日报网报道,香港立法会29日还三读通过《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将起底列为刑事罪行,最高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私隐专员有权对起底行为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无论披露资料行为是否在港发生,私隐专员都有权强制移除起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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