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近日再度申请保释被拒,4名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于日前发表声明,称对事件表示“深切关注”,更声言香港国安法“影响公平审讯”,要求特区政府“立即废除”及“独立检讨”香港国安法,直至“符合人权及国际法”云云。就此,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昨日发表声明,强调法官在处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并重申任何人都不应评论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的案件。
4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日前发表声明,称香港国安法“不符合”国际法及中国人权义务,早前书面致函中国详细分析联合国专家对香港国安法的关注,并要求特区政府立即“废除”及“独立检讨”香港国安法,确保其“符合人权及国际法”云云,又声言邹幸彤多次被法官以继续危害国家安全而拒绝保释,以及法官拒绝放宽保释报道限制,引起对公平审讯的“关注”云云。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昨日发表声明,强调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是合法行使国家主权及符合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维持坚稳,社会恢复法治和秩序,并让香港居民可以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享受权利和自由。
声明指出,律政司的检控人员必定按照香港国安法和本地法律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所有检控决定是基于可接纳证据和适用法律,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并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因此,律政司一直以专业和公正的态度履行宪制职责。
处理涉国安法案件 法官不受任何干涉
声明强调,法官在处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就如何根据香港国安法处理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的保释申请,终审法院在2月9日颁发的判案书中已订下相关原则。
在公平审讯方面,律政司在声明中重申,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保障被告人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事实上,在首宗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违反香港国安法规定罪行的案件中,被告人一方接受在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而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他仍可享有公平审讯。
律政司补充,基于回避待决案件的法律原则,任何人都不应评论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的案件。(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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