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桓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中新社资料图
【本报讯】揽炒政棍、前乱港组织“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在修例风波期间干犯多宗非法集会案,近日开始进入“找数”期。陈皓桓早前在狱中被警方指涉嫌前年9月15日参与港岛区非法游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今日(2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控罪指,报称无业的被告陈皓桓(25岁)于2019年9月15日于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控方在庭上播放数段影片,身穿“港独”字样T-shirt的陈在受访时称,他已有准备被捕,不怕坐监。
已于今年8月13日宣布解散的乱港组织“民阵”,前年申请于当年9月15日下午3时在铜锣湾举行所谓的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被警方反对。陈皓桓其后在社交网站声称,将以个人身份到铜锣湾参与,并煽惑群众:“大家一齐2:30东角道集合,一齐游行到终点”,并标签“我有权示威”和“毋须警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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