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公布,有消费者听信承办商可保留现有僭建物并安装太阳能板,未能卖电之余,反而惹上麻烦。(政府新闻网)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政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出上网电价计划,由2018年起接受市民申请,于其处所安装太阳能光伏或风力发电系统,能以一般电费最高约5倍的水平,向电力公司售卖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不过,消费者委员会发现,有市民误信承办商可保留现有僭建物并安装太阳能板,未能卖电之余,反而惹上麻烦。
消委会表示,有投诉人对上网电价计划感兴趣,早前联络A公司上门勘察,当时已告知对方家中使用单相供电,以及天台有已申报的豁免管制僭建物。A公司视察后建议,于现有僭建物旁加建相约高度的檐篷(超出1.5米高),再于檐篷上安装太阳能板,声称可将整个天台覆盖,同时保留现有僭建物,费用19.8万元。
由于A公司保证不需清拆及不会影响现有僭建物,投诉人认为做法较简单,职员遂提及有单相供电成功申请的例子,她其后支付订金1.98万元。A公司不久后声称电力公司已批准申请,但投诉人须由单相供电改为三相供电,所涉额外工程费3万元。投诉人认为费用超出其预算,工程需时,故不接纳做法。
双方交涉期间,投诉人自行向屋宇署及电力公司查询,发现部门回覆与A公司说法不一。屋宇署表示,根据于村屋安装光伏系统之规定,天台不可有任何僭建物,已申报并被署方确认的僭建物亦必须清拆。电力公司则指投诉人处所单相供电1kw容量不足,必须先升级至三相供电提供6kw容量。A公司虽曾再三保证于僭建物旁边加建檐篷安装太阳能板的做法可行,但投诉人质疑不可靠,亦对A公司失去信心,要求取消工程,并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联络A公司时,其接线职员一直声称负责人不在,即使消委会多次促请A公司跟进,对方亦从未给予具体回覆。由于A公司不积极跟进,消委会建议投诉人咨询独立法律意见,再考虑是否透过民事途径跟进。
【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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