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快讯】对于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接获恐吓信件,律政司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发出以下声明回应:
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绝不姑息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的非法恶行。任何人以违法的卑劣手法企图影响法官审理案件,特区政府必定会严肃跟进,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执行以及社会安宁。
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严格依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并受到《基本法》第八十五条保障,独立地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严正谴责近期涉及刑事恐吓法官的案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威胁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损害,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
【编辑:罗淑娟】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