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因前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被判囚12个月。(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片)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去年「六四」集会被警方禁止,共26名揽炒派人士分别被控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煽非法集结等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早前均承认各自面对的控罪,案件延至今日(17日)在区域法院求情,将押后至12月13日判刑。除原本可以保释的蔡耀昌及梁耀忠外,另外3人须还押。
被告李卓人(64岁,前支联会主席)、蔡耀昌(54岁,支联会副主席)、梁耀忠(68岁,前立法会议员)及梁锦威(34岁,前葵青区议会主席)均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四人连同胡志伟(59岁,前立法会议员)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承认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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