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昨日巡查二陂坊一带的杂货店。(政府新闻处)
【本报讯】食环署昨日(18日)巡查荃湾二陂坊一带的店铺,发现5间杂货店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大闸蟹,涉嫌违反《食物业规例》。署方已向该5间杂货店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此外,食环署在该5个处所共检获约45公斤没有有效卫生证明书的大闸蟹,并已销毁。
署方称,根据《规例》,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书面准许,任何人不可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介贝类水产动物。销售大闸蟹的经营者(包括实体店及网上销售)必须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或相关书面准许,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或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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