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控违例披露受调查人身份,案件押后至12月24日作结案陈词。(资料图片)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揽炒政棍、立法会前民主党议员林卓廷涉嫌在3次记者会上向公众披露721事件中,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被廉署调查的消息。他否认三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案件今日(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控方表示,披露游乃强受查做法完全不涉公众利益,又指林在记招上刻意不提《防止贿赂条例》是「掩耳盗铃」。林一再否认,重申事件关注度高,自己「尊重法律」才没有提及防贿条例。案件押后至12月24日,控辩双方将作结案陈词。
44岁的林卓廷被控违反《条例》第30(1b)条披露受调查人身份,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正在进行干犯《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份,即游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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