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文汇报记者葛婷)已宣布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多名头目,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26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煽惑他人到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分三案在法庭审理。最后一案的8名被告中,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3人不认罪,在区域法院受审后,黎智英及邹幸彤昨日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邹幸彤另与何桂蓝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也罪成。法官胡雅文直指,黎智英支持「支联会」举办该未经批准集结,并煽惑他人参与,而邹幸彤及何桂蓝的供词荒谬及闪烁其词,企图扭曲真相以作挑战争辩,但无法反驳铁证如山的证据。案件押后至12月13日,与同案5名已认罪的李卓人、胡志伟、梁锦威、蔡耀昌及梁耀忠一同判刑。
胡官昨日在判词中指出,肯定被告黎智英当日傍晚到维园喷水池的唯一目的,就是参与记者会及燃点烛光。黎当时曾建议「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点烛,然后站于其后一同高叫口号,显然是支持「支联会」在警方禁令下举办是次未经批准集结,并煽惑他人参与。众所周知,黎是与「支联会」立场相近的公众人物,他现身维园记者会,有意令公众支持及关注集会,毋须多废言词亦能煽惑公众。
同时,黎在集会前后都有公开接受访问,包括在案发前2日要公众表态支持,而他仍旧会参加该集会,事后他见到大批人进入维园而心感到「鼓舞」,均可确认黎智英之煽惑目的。
批邹幸彤何桂蓝供词荒谬
至于时任「支联会」副主席的被告邹幸彤,胡官指她当日与其他「支联会」成员一同到维园喷水池旁,立于李卓人身后一同高叫口号,支持李卓人鼓吹非法集会的演讲。事前,邹在喷水池派发蜡烛及单张,用咪高峰鼓吹他人取烛参与网上集会。当日,她又在facebook贴文向支持者称「今晚见」,即使她未明确邀请群众加入,惟其意图昭然若揭,煽惑的意图暗藏其中,故裁定两人的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
胡官拒绝接纳被告邹幸彤及何桂蓝的供词,狠批有关言词荒谬,说得艰涩高深企图扭曲真相以作挑战争辩,惟双方同意的事实均未能支持两人证供,其供词根本无法反驳铁证如山的证据。
胡官指出,根据当晚新闻片段显示有约有2万人参与集会,「支联会」的行为反映他们有意举行集会活动,而邹一直紧随李卓人身后,何亦跟随群众进入维园并坐近「支联会」成员,又准备了白花及高举蜡烛,肯定是有意参与集会,现场片段也清楚显示众人顺应李卓人要求,和应其高叫口号,故裁定两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
胡官并在判词中逐一反驳了辩方包括邹幸彤的谬论,指出辩方挑战《公安条例》「违宪」一说不能成立,而邹挑战警方禁令是基于公共卫生属越权且「违宪」,以及争议疫情无关国家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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