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文汇报记者葛婷)勾结外力祸港黑手黎智英一手创办的壹传媒有限公司,因黎智英和一众高层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起诉而自绝其路,公司资产被冻结,董事和管理层纷纷「跳船」,《苹果日报》逾千名员工的血汗钱仍未有着落。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9月基于「公众利益」考虑,根据《公司条例》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提交壹传媒清盘的呈请。高等法院法官陈静芬今年10月已明确指出,壹传媒现时已资不抵债,管理处于真空,更曾有可疑交易及涉嫌误导公众投资者,包括董事局无披露今年4月提早归还1.5亿元债项予黎智英一事,尤其令人震惊。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再聆讯时,壹传媒无公司代表出庭,聆案官黄健棠在无人反对下,正式颁令壹传媒有限公司即时清盘,而壹传媒的烂账势将进一步曝光。
●昨日,由勾结外力祸港黑手黎智英一手创办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被高院颁令即时清盘。资料图片
代表呈请人的高级政府律师林卓麟昨日在法庭裁决后在庭外透露,现时已完成有关壹传媒在香港的清盘程序。至于有关台湾《苹果日报》的相关事宜,会继续由法庭早前委任的两名临时清盘人,即谭竞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谭竞正及文景城处理。
高院接纳财政司呈请
消息指,获委任的临时清盘人,早前已致函台湾《苹果日报》要求清点及移交所有资产,惟有台湾的组织试图作出干扰,并在本月14日举行集会要求台湾当局阻止港府接管台湾《苹果日报》的所有资产。
回顾壹传媒最后一段末路,自黎智英及香港《苹果日报》多名高层先后被捕及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被还柙, 以及特区政府保安局冻结《苹果日报》3间公司资产后,其间壹传媒(0282)的股票交易如过山车般异常波动,壹传媒的股份其后更于6月17日起年内第二次停牌,旗下香港《苹果日报》亦于6月24日草草停刊。7月28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经考虑公众利益」,根据《公司条例》委任会计师公会前会长陈锦荣任审查员,调查壹传媒事务。惟在调查期间,壹传媒全体董事宣布辞任,未能配合搜证。
9月中旬,审查员提交了一份中期报告后,特区政府于9月底即表示,由于壹传媒全体董事已于9月5日辞任,审查员未能及时索取对调查工作有用的资料,增加调查难度,遂需进入壹传媒大楼搜集证据。并在同月29日正式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已根据《公司条例》赋予权力,考虑早前审查员提交的中期报告后,认为出于「公众利益」须将壹传媒清盘,向原讼法庭提交有关呈请。
委临时清盘人尽快清盘
案件于今年10月15日在高等法院聆讯时,财政司一方披露审查员已在壹传媒大楼检取逾4,000箱文件及资料,搜证工作仍在进行中。法官陈静芬当时批准委任两名临时清盘人,表示同意财政司司长的呈请,认为尽快将壹传媒清盘符合公众利益,又明确表示壹传媒现时已资不抵债,并无足够业务维持营运或上市状态。
陈官指出,壹传媒今年5月14日年内首次停牌至5月27日复牌前曾涉嫌误导公众投资者,包括有可疑交易,特别是董事局就今年4月提早归还1.5亿元债项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时没有作出披露,致使公众投资者在没有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的完整资料下,根据其公告的内容进行股票交易,而其股票于5月27日复牌时,交投量亦由5月14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02万股激增至5.39亿股,股价更急升逾五成。
故此,陈官同意财政司司长一方所指,出于公众利益有需要尽快将壹传媒清盘,并委任临时清盘人,以保存和处理壹传媒的资产。据悉,当法庭接纳清盘,获批的搜证行动亦会终止。壹传媒清盘后会按优次向债权人还款,按法例其雇员可优先获补偿。
法庭今年10月披露壹传媒「烂账」
高等法院法官陈静芬于10月15日在高等法院聆讯时,已从多方面,包括壹传媒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管理、可疑交易,以及存在的隐忧等,逐一披露集团的「壹本烂账」:
资不抵债
●目前集团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出现净亏损超过2.472亿元
●集团现仍持有的资产,除超过7,000万港元的现金外,另有香港的物业、厂房、设备及台湾当地物业。但在将军澳拥有的两处出租物业中,一处正受香港科技园公司提起没收诉讼
●流动资金大幅恶化,于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现金或银行结余减少5,000万港元,部分原因是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提前向大股东黎智英自愿还款1.5亿港元
业务状况
●2021年6月24日,集团停止在香港的媒体业务,包括《苹果日报》和《壹周刊》
●集团仅剩的业务为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的书籍印刷服务业务,以及出版台湾《苹果日报》电子版(印刷版自2021年5月18日起停止运作)
●集团2021年10月8日起在香港已无员工,出售台湾业务的谈判正在进行
管理真空
(自2021年9月5日起)
●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剑虹,以及执行董事、首席营运官周达权和首席财务官已于2021年6月30日及7月2日辞任,公司再无任何公司秘书。余下4名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兼主席叶一坚等人,亦自2021年9月5日起辞职
●公司核数师于2021年6月24日暂停审计程序;公司前任律师则于2021年9月6日,通知监察员及证监会表示不再代表该公司
●截至2021年9月5日,拥有大量资产的子公司,至少59家,由两名居住在美国的美国人于2021年8月6日至12日期间获任命为董事
审查员发现可疑交易
●分别于2020年12月及2021年4月1日,偿还1,600万港元及1.5亿港元的贷款给黎智英,当时并无适当依据或商业理由。当中提早归还的1.5亿元债项更无及时披露
●允许黎智英将集团资源用于其私人公司。其中包括允许黎智英的力高公司在从香港科技园租用的场所经营,以及委任一人作为黎智英私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授权签署人
●董事会未能披露有关其公司的重大或准确信息,包括(1)提前偿还贷款;(2)在2021年6月30日前公布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初步财务报表;(3)在2021年5月26日公布前,寻求审计师对18个月现金流预测的准确性的认可;(4)建立监控和识别关联方交易的系统;(5)为公司及其高级职员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安排保险
存在隐忧
●董事会未采取任何措施使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公司及其前任董事一直是证监会、联交所和财务报告委员会的持续调查对象,但无权代表公司回应其查询或提供文件
●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公司转账3,000万港元。银行账户之授权签署人为张剑虹等4人,转账须至少有其中两人批准。然而,截至2021年7月2日,其中3人已辞职,而该附属公司没有任何董事。目前尚不清楚是谁授权转让的,集团其他银行账户的结余也存在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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