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报记者龚学鸣)律政司欢迎司法部前日(14日)公告二○二二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详情。考试订明年六月十一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符合条件者可于明年一月十日至二十日登入司法部网站报名。
可于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香港的法律执业者,包括具累计律师执业经历五年以上的年轻律师和大律师,在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关律师执业证书后,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受聘于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或是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更可成为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通过首次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下一步将参加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安排的集中培训及考核,增强他们处理内地法律实务的知识。我期待香港法律界人士把握机遇,与内地律师紧密合作,共同为大湾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跨境、跨法域法律服务,缔造双赢的局面。」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