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前年理工大学附近的油尖旺区一带发生冲突,其中9人当日参与暴动被捕。案件今日(28日)在湾仔区域法院审讯,9人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其中两名被告还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前年11月理大爆发激烈冲突, 期间更有人向警方防线投掷燃烧弹。(中新社资料图)
九名被告包括报称学生的陈国威、陈霆堃、黄适哲、会计文员陈子谦、设计师梁嘉星、测量主任詹隆享、工程师江镜棠、银行职员曾倩仪和报称无业的邓锦乐。
法官林伟权颁下裁决指,各被告都刻意装备到场,参与暴动集结,包括带备头盔、护目镜及防毒面罩等,并非路过或旁观,各人转身逃走前都知道身处的位置已发生暴动,但无理会警方发射的催泪弹,继续加入暴动的人群,其中有被告被追捕时右手仍持有燃烧弹,裁定九名被告暴动罪成。而第五被告梁嘉星及第六被告詹隆享被捕时,分别管有剪刀、打火机燃料及六角匙等,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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