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一名男文员涉于2019年12月1日在红磡参与反中乱港暴动,被控暴动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13日)在区域法院判囚3年半。
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囚3年半。(资料图)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暴动为严重罪行,被告虽看来不似有预谋行事,但两间店铺遭受示威者严重破坏,路面有大量砖块堵塞交通,影响道路使用者,严重破坏社会安宁。姚官认为案情严重,量刑起点在4年以上,考虑到被告并非领导主谋角色,事件中幸无造成严重伤亡,将刑期定为3年半。
案情指,当日晚上约8时,多人在红磡德康街、船景街及德安街一带聚集,并以障碍物及砖头等堵路,及冲入食肆吉野家内肆意破坏及捣乱。警方到场驱散并拘捕钟梓轩,他即场将砖头抛在地上。闭路电视片段亦拍摄到他较早时候身处暴动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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