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文汇报记者萧景源)2016年旺暴案被判监6年的「港独」头目、前「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在石壁监狱服刑4年后,昨晨由警方国安处人员护送出狱。梁昨日在社交媒体自爆须遵守监管令,不可接受媒体访问并关闭Facebook专页。据了解,由于梁天琦为「港独」代表人物,其提出的「光时」口号更遗毒甚深,加上梁在本案所犯罪行严重及刑期长,根据《监管释囚条例》,监管释囚委员会对他出狱后定下多项监管条件,即梁要接受监管令的管束,而警方国安处亦会继续监察其言行。如受监管者在没有合法权限或缺乏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没有遵从监管令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或相当可能触犯可逮捕的罪行,警方及惩教署监管人员可对其执行拘捕并带上法庭,及将违规释囚送回狱中服刑。
◆梁天琦(中)凌晨出狱,受监管令所限制谢绝采访。图为梁天琦于荔枝角收押所的情况。资料图片
现年30岁的梁天琦,在2016年农历年初一旺角暴动后,于2018年6月被法庭裁定暴动罪成,连同他承认的袭警罪共被判监6年,在扣减假期等因素下,他实际上服刑4年后便出狱。
监管释囚委员会处理的个案
国安处七人车接梁离开监狱
警方国安处10多名探员昨日凌晨2时40分乘坐4辆七人车进入大屿山石壁监狱,接梁天琦离开监狱。梁于昨晨5时在Fb专页留言指出狱后须接受监管令规管,并表示谢绝媒体访问或探望,之后便关闭专页。
监管期出入境不受限制
据了解,梁天琦的监管令有多项条件,由负责施行监管释囚计划的监管释囚委员会订定。梁除接受监管人员的监督外,警方国安处也会继续监察其言行,但梁天琦在监管期内出入境不受限制。
监管释囚委员会由不少于8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成员组成,包括现任或前任高等法院法官,或现任或前任区域法院法官两名,并须由其中一人担任主席,另一人担任副主席,其他成员包括惩教署署长、警务处处长、精神科及心理专家等。根据条例,需要在获释后接受监管的囚犯包括被判入狱6年或以上,或因特别罪行,例如涉及三合会的罪行、性罪行和暴力罪行而被判刑两年或以上的成年囚犯。
委员会会考虑囚犯的年龄及背景、以往的定罪记录、是次罪行的性质、囚犯的悔意、在狱中的行为表现、家庭支持、身体和精神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及视乎个别囚犯的情况订定监管期长短,一般由6个月至两年不等。
受监管的释囚必须遵守监管令载列的所有条件,包括保持行为良好、居住在已获其经监管人员批准的地方、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工作,以及每月最少一次与监管人员会面等,并可按个别情况增订监管条件。
警务人员和担任监管人员的惩教署人员如合理地怀疑受监管人正不合法地不受管束,则可逮捕该人,并经过法庭审理,将该人带回狱中。监管释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可依例发出暂时召回令,把该名受监管者暂时召回狱中。
另外,如果惩教署署长认为有理由暂缓执行监管令,以及为公众利益起见应立即把受监管者羁押,也可依例把受监管者召回狱中,以待发出暂时召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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