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9年8月25日一场暴力示威中,有示威者于荃湾区堵路与警方对峙。5男2女事隔逾2年被起诉非法集结及袭警等6罪。21岁男学生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管武罪则获控方撤回,案件今(2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郑念慈指本案涉暴力,无论被告有没有掷出砖块均属案情严重,被告的黑衣打扮及装备与其他人相似,有互相壮胆作用,亦不信纳被告没打算参与非法集结。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升大学之路不易行,终判监8个月。
21岁男生因非法集结案在西九龙法院判囚8个月。图为西九龙法院大楼(资料图片)
郑官判刑时指,案发于2019年8月,此前已多次发生群众聚集及暴力事件,被告或会认为本案是合法和平的集结,但随着事件发展成非法集结,仍留在现场没有离开。被捕片段显示被告身穿黑衣,配戴头盔、眼罩和猪嘴,不相信被告没打算参与非法集结。被告的装束及外观与其他人相似,令人难以辨认参与角色,与在场人士互相壮胆。郑官续指,同案认罪的男被告曾挥动长棍,本案明显牵涉使用武力,无论被告手持砖块是想掷出或是恐吓均属严重,认为同案的人涉同一项控罪,不会因有人持不同物品而有分别。
考虑到案发地点、人数及有人使用武力,郑官采纳早前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判另一被告以15个月监禁的量刑起点。被告认罪扣减至10个月,而被告由副学士升读大学的路不易行,有悔意,获师长家人支持,终酌情减至8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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