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疫情持续恶化,政府继续呼吁长者尽快接种疫苗。图为蓝田检测站昨天排队轮候情形。\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第五波疫情爆发一个多月,连续两日超过600宗确诊,日日创单日新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形容确诊数字“惊心动魄”,行政会议昨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由明日起,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市集、百货公司,以及理发店或发型屋等6项处所将纳入规管范围,以便实施“安心出行”和“疫苗通行证”,宗教场所及发型屋将关闭至本月23日。“疫苗通行证”方面,D类食肆明日率先试行,全部表列处所将于本月24日全面推行。换言之,已接种一针疫苗的市民将一针通行,没有打针的则寸步难行。
林郑月娥宣布,政府明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包括把限聚令(第599G章)聚集人数由四人减至两人,同时引入限聚令将适用于私人处所,禁止在私人地方进行两个家庭以上的跨家庭聚会,并针对没遵守检测命令的人,提高定额罚款一倍至10000元。另外,餐饮处所及被关闭处所指令延长至本月24日凌晨。
公职人员会进行抽查
就“疫苗通行证”执法问题,林郑月娥说,分为主动及被动两种,市民到食肆及健身中心等表列处所,需主动扫描“安心出行”及出示“疫苗通行证”,食肆及处所管理人须扫描顾客的针卡二维码。人流多的处所如商场、超市/市集及百货公司等,顾客只需扫描“安心出行”,不需主动出示“疫苗通行证”,但公职人员会抽查,正如会抽查市民有否携带身份证。
她又表示,政府会运用行政措施在学校、大学,以及社会福利署资助的院舍等推行“疫苗通行证”。
对于不少屋苑要经过纳入“疫苗通行证”的商场才可到达,市民会否无法回家,林郑月娥承认,各项措施非常猛烈及强力,希望透过空间和时间提升疫苗接种率,新措施令市民不方便,不接种疫苗便少了很多选择。她又称,早于农历新年前已预告本月24日推行“疫苗通行证”,现在落实要求市民接种第一针,不存在赶急及短时间,强调政府给予充足时间。“疫情不等我们,Omicron(变种病毒)不会等我们慢慢接种疫苗才来。”
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其后补充,未打针的市民经过商场如唯一目标是领取外卖、或必须通过处所才能到达住所或工作场所,可作合理辩解。
大批长者排队赶打针
林郑月娥强调,当前疫情是两年来最严峻、最危险,希望市民齐心抗疫,通过“疫苗通行证”提升疫苗接种率,特别是长者,若染病毒并患上重症,因此要保护市民及医疗系统不会崩溃。她强调政府须坚持“动态清零”理念,符合香港现实情况。
林郑月娥表示,12岁以下儿童,以及有医生证明健康原因不适合接种疫苗的人士,进入表列处所可获豁免“疫苗通行证”。
她又表示,政府会运用行政措施在学校、大学,以及社会福利署资助的院舍等推行“疫苗通行证”。
现时D类食肆员工及顾客已打针,明日起率先试行“疫苗通行证”,每枱人数收紧至4人,B类及C类食肆至本月24日可恢复营业,每枱人数为2人;当全面推行“疫苗通行证”时,食肆只有D类。
进入超市、商场也必须已接种第一针疫苗的消息昨午一出,大批长者立即湧到私家诊所打针。在葵芳一间私人诊所的姑娘李小姐表示,预约接种科兴疫苗的电话响个不停,一小时内收到逾百宗预约,至三月一日的名额爆满。年近80岁的李先生昨日去到诊所,发现预约爆满十分失望,担心若未能赶及本月24日前打针,要被迫留家,准备另觅地点打针,“如果三月先打到都无计,鬼叫自己唔早打针。”
议员促强化追踪 实现精准抗疫
就政府昨日公布多项全面收紧社交距离措施,有立法会议员表示,实施疫苗通行证需要人手配合,否则形同虚设,建议强化案例追踪,实现精准抗疫。
行会非官守议员昨日发表声明称,一致坚定支持政府果断并精准地推出有关措施,以应对香港现时面临的严峻情况。行会召集人陈智思表示,行政长官宣布的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见。
行会成员、立法会商界(第一)议员、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全港市民应以“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精神,“一人行多一步”为斩断社区的隐形传播链出一分力。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选委会界别议员陈凯欣表示,有关措施旨在控制人流。但现时社区疫情凶猛,单靠收紧社交距离,难以迅速切断隐形传播链。对于疫苗通行证,她理解是为了鼓励市民接种疫苗,但实施时间紧张,可预见会有处所难以及时做好软硬件上的准备,到时会有很多“甩漏”和投诉。
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将军澳香岛中学校长邓飞表示,相关措施既没配合全民检测,亦没配合强化“安心出行”尤其是其追踪功能。他建议强化追踪功能,在不影响经济民生的前提下实现精准抗疫。
政府收紧社交距离措施
扩大599F表列处所数目,新增6个至23个:
1.宗教场所(2月10日至24日关闭)
2.商场
3.百货公司
4.超级市场
5.街市或市集
6.理发店或发型屋(2月10日至24日关闭)
收紧限聚(2月10日起)
•限聚令可适用于私人处所,禁止两个以上住户聚集,住户照顾者豁免。
•收紧限聚令,公众地方由四人收紧至两人。
•食肆每枱收紧至两人。
疫苗通行证
•2月10日起,D类食肆试行,员工、顾客及使用者要扫描安心出行及出示接种疫苗纪录。
•2月24日起,全部23个599F处所推行,出入要扫描安心出行及出示接种疫苗纪录。
•学校、大学及政府资助处所,如院舍及长者日间中心、青年中心等,以行政手段要求进入者出示疫苗通行证。
•将公共交通工具纳入法律框架,但暂未引用。
提高罚款(2月10日起)
•不遵守强制检测或围封令,定额罚款由5000元,提升至10000元。
疫苗通行证分三阶段推行
首阶段:2月24日起,所有12岁或以上人士如要进入疫苗通行证处所,须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
第二阶段:由4月底开始,所有18岁以上人士须接种至少两剂新冠疫苗;12至17岁维持接种至少一剂。
第三阶段:由6月底起,所有18岁以上人士如已打第二针超过九个月,必须打第三针;如第二针后未够九个月,必须在满九个月前打第三针。12至17岁则要打至少两针,但如接种首剂的时间在六个月内,仍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
注:疫苗通行证暂不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但会视乎接种进度、疫情发展进一步检视适用范围
疫苗通行证Q&A
问:谁人可豁免使用疫苗通行证?
答:12岁以下儿童,及医生证明健康原因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
问: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是否要出示疫苗接种纪录?
答:市民日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外出接种疫苗亦可能使用。暂时不会引用在规例中已赋予食卫局局长的权力,但日后如果疫情严峻,便已有法律基础,可以通过食卫局局长发出指令,落实相关措施。
问:推行疫苗通行证后,未有接种疫苗的市民,必须经过商场等表列处所才可回家,是否违法?
答:在以下情况可豁免疫苗通行证要求,如市民进入场所的唯一目标是:
1.领取物品,例如外卖。
2.进行必须维修工作。
3.途经商场接受疫苗接种、诊治或检测。
4.接受必要政府服务。
5.处理法律程序。
6.必须通过处所才能到达住所或工作场所可被合理辩解,但若上班地点是表列处所则仍须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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