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政府今日(三月十八日)公布,财政司司长已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第485章)下转授的权力,委任刘恩沛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两年,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我们欢迎刘女士加入积金局,期望她的法律专业和对公共服务的热诚能协助积金局进一步优化强积金制度。”
许正宇同时感谢离任的非执行董事郑蕙心在任内为积金局作出宝贵贡献。
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积金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刘麦嘉轩
非执行董事:陈鉴林、关百豪博士、林振升、刘恩沛、吴永嘉、邓家彪、黄杰龙教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
执行董事:郑恩赐、朱擎知、许慧仪、余家宝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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