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政府今日(四月十四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成员,任期由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开始。
国务院于二○二二年四月七日决定免去李家超的政务司司长职务,资审会主席一职自该日起悬空。另外,国务院于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决定免去徐英伟的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由于徐英伟局长是以官员个人身分获委任及报备为资审会官守成员,故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不能代其参与资审会的会议。因此,资审会目前只有两名官守成员。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条例》)第9A(2)条,资审会由(a)主席;(b)最少2名但不超过4名的官守成员;及(c)最少1名但不超过3名的非官守成员组成。《条例》第9A(4)条进一步订明,只有依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员,方有资格获委任为资审会的主席或官守成员。
为填补上述空缺及确保资审会可继续依法行使其法定职能,行政长官已按《条例》第9A条委任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为资审会的主席及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为资审会的官守成员。
有关的委任公告已于今日在宪报刊登,并已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的资审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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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
官守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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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长杨润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
非官守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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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
范徐丽泰
刘遵义教授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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