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洁工人投诉染疫后遭雇主扣薪。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香港文汇报记者 唐文)年初香港爆发第五波疫情,最严峻时每天新增数万人染疫,当中不乏因确诊或要接受检疫隔离而缺勤的打工仔。然而,当时《雇佣条例》尚未修订,雇员若因染疫或隔离而缺勤,未能受到法律保护,导致有人承受病痛之余被雇主扣薪、手停口停,包括一班走在抗疫最前线的清洁工人。受雇于食环署辖下黄大仙区的一间承办商负责灭虫灭鼠等清洁工作的兰姐便是其中一员,确诊后被扣减约6,000元薪金,与她情况相似的黄大仙区工人至少有约50人。兰姐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专访时直言:“政府已经出了指引,作为政府承办商为何可以这样带头刻薄(员工),政府又不作出监管?”她指由于该承办商的合约期将于本月结束,担心过后更难讨回有关金额。
兰姐在该承办商任职近3年,隶属虫鼠组,日常负责灭蚊、清理坑渠、布置鼠笼等。据她了解,公司与政府在黄大仙区的合约将于本月完标,而就染疫扣薪事件,她及多名工友已与公司交涉数月,若月内无法得到解决,恐会不了了之,故近日多方寻求帮助,并透过工联会与香港文汇报取得联系。
无法入院 没有医生证明
兰姐于今年3月初确诊,有核酸阳性证明及由卫生署签发的隔离令,因为病情较为严重,染疫后缺勤逾半个月,当时政府的隔离及医疗设施非常紧张,她曾多次拨打热线电话均无法接通,只能在家“捱过”整个病程。痊愈后兰姐返回工作岗位,并将隔离令等证明交予上司,但4月初领取薪水时却发现少了大半个月的粮,“当时我的粮单上写着旷工而不是病假,我向区头询问,区头说因为我只有隔离令,没有医生证明,因此没办法当成病假。”
兰姐直斥公司做法非常不公,“染疫雇员并非不想返工,而是没办法!”她也尝试过去医院,不过急症室已经满员,没有床位,故无法入院取得医生证明。她认为公司是有意为之,以克扣员工薪资的方式自肥,“如果真的当我旷工这么多天,公司一早炒咗我啦!”
大部分清洁工人文化程度不高,不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数据图片
政府已豁免最低出勤人数规定
她解释,一般政府与承办商的合约中会规定清洁工作的最低出勤人数,但爆疫最严重时期,政府已豁免了有关人数规定,即指公司不会因为员工染疫缺勤而损失合约金,相当于公司变相侵吞了员工的薪水,而政府有责任监管承办商如何执行合约,应对该种涉嫌侵犯劳工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她并强调,即使当时尚未通过《雇佣条例》修订,政府亦已出台了关于处理染疫员工薪资的指引,作为政府部门延伸的承办商没有理由带头不遵守。
指公司拿捏员工怕事心态
兰姐了解到,约50名黄大仙区的工人与她情况类似,个案大多涉及数千元,大部分工人文化程度都不高,不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亦拿捏着员工怕事、怕被炒的心态,一路拖延,但她始终不愿放弃,“对上市公司(指其雇主)而言,这笔钱可能不多,但对我们基层则好重要。”
香港文汇报以电邮向涉事的承办商碧瑶绿色集团查询事件,但至昨晚截稿前仍未获回复。
陆颂雄批承办商做法不合情不合理
(记者 唐文)兰姐及一众黄大仙区的清洁工人曾向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求助。陆颂雄日前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染疫扣薪的求助个案除兰姐所在公司外,还涉及其他政府承办商,元朗区亦有不少个案。陆颂雄认为,作为政府承办商,除完成合约本身外,还应承担社会责任,批评有关机构做法属“不合情不合理”。他建议特区政府可在现有《雇佣条例》下再做修订,扩阔因疾病缺勤人士的受薪补偿范围,涵盖试用期雇员及非全职员工。
陆颂雄表示,工会至今收到数十名清洁工人投诉,均涉及今年6月《雇佣条例》修例通过前雇员确诊新冠,因没有医生证明而无法获得有薪假期。
他说:“当时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做了呼吁,政府也有指引,就算法律尚未通过,雇主都应该按指引做,作为政府的外判承办商主动违反政府呼吁,如何说得通?”他指已就事件与黄大仙及元朗两区的食环署负责人沟通,要求他们与承办商协调,发还涉事工友的疾病津贴,亦希望食环署能够主动调查其他区域的类似个案,并将社会责任列入承办商招标考核因素。
倡保障范围扩至兼职雇员
《雇佣条例》现已订明,如雇员因遵守防疫规例,例如隔离令及检疫令而缺勤可视作病假日。不过,陆颂雄认为,该条例仍有修改空间,例如仍在试用期内或每星期工时少于18小时的雇员,可能无法享受有薪病假,建议扩阔条例的受惠人士范围至所有受雇人士。
此外,目前与隔离令、检疫令相关指明疾病,仅有新冠肺炎一种,未来亦可扩展至其他传染病。
食环署就事件回复香港文汇报查询时表示,该署十分重视外判服务承办商的工作表现及保障外判服务合约工人的权益,并会根据合约条款监察外判承办商的服务表现。食环署承办商在履行合约时,须遵守《雇佣条例》等相关法律,若因触犯法例而被定罪,该署会考虑终止合约。根据现行的扣分制度,承办商亦可能因此被扣分,而影响或禁制其承投政府的服务合约。
在疫情期间,政府已建议雇主弹性处理确诊雇员的疾病津贴安排,呼吁雇主即使染病雇员未能提交医生证明书,亦应接纳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向合资格雇员按时发放疾病津贴。
【话你知】初期指引未涵盖居家隔离者
为应对疫情衍生的雇员权益及福利相关事宜,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在疫情爆发早期曾发出题为“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雇主和雇员在《雇佣条例》下的责任及权利”的指引文件。 该指引提到,在卫生署安排下到指定检疫中心进行检疫的人,在离开检疫中心时,可获显示检疫日期及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等数据的证明文件。受检疫人士亦可要求卫生署提供病假证明书,使符合《雇佣条例》条件的雇员可享疾病津贴。不过有关指引并未明确涵盖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无须入住检疫中心的确诊者等。
今年1月,葵涌邨多座大厦被围封隔离,不少人无法返工,被迫放无薪假。 数据图片
今年1月,葵涌邨爆发疫情,该邨数座大厦被围封隔离,导致不少工人无法返工,被迫放无薪假,劳工团体当时曾要求政府厘清"检疫令"定义,并向受"禁足令"影响而无法上班的工人派发停工津贴。
其后,劳工处发言人呼吁,因应疫情严重,雇主应按机构运作需要,弹性处理雇员的工作安排,并在可行情况下考虑安排雇员在家工作。政府并表示,雇主应与须接受强制检疫或强制检测的雇员保持良好沟通,协商工作安排,包括让有关雇员放取有薪假期,或在可行时容许雇员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工作。
不会因缺人手扣服务费
及至2月底,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自第五波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政府知察和谅解部分该类外判服务承办商(包括清洁和物业管理服务)由于有员工染疫,或有困难严格履行合约的服务要求,采购部门将在此情况下弹性处理部分合约事宜,包括采购部门不会在指定合约中因人手缺勤而对服务承办商作出罚款或服务费扣减;以及在疫情期间,采购部门会容许服务承办商更灵活调配人手,例如跨区调配。
6月17日,《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刊宪及生效,修订条例订明,雇员因遵守隔离令、检疫令或围封检测规定,以致活动范围受限制而缺勤,将被视为病假;符合《雇佣条例》下相关资格的雇员可领取疾病津贴。雇员因遵守上述防疫规定而缺勤并因此被解雇,属于不合理解雇。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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