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大公文汇全媒体数据图)
【本报讯】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许慧仪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营运总监及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由2023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2月1日)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许女士服务积金局超过16年,并自2008年出任执行董事和由去年7月起同时署任营运总监,对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运作和规管有深入认识和相关经验。期待她出任积金局营运总监后将继续致力促进强积金制度的发展。
责编:陈楚发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