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加強科技供給,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就應該讓創業創新者的貢獻有回報,權益有保護。有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創業創新者才更有幹勁,論文才能更好地寫在祖國的大地上。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科技創新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指出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積極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包括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探索對創新人才實行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措施,讓他們各得其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經濟發展的不少領域大而不強、大而不優。長期以來,主要依靠資源、資本、勞動力等要素投入支撐經濟增長和規模擴張的方式,在新形勢下已不可持續,我國發展正面臨著動力轉換、方式轉變、結構調整的繁重任務。從“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就應該尊重創新創造的價值,把人才驅動當成創新驅動的實質來抓。
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讓創業創新者貢獻有回報。“功以才成,業由才廣。”一切科技創新活動都是人做出來的。我國要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關鍵是要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人才隊伍。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實現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效對接,正是塑造我國競爭新優勢的必經之路。更好地發揮“一次分配”的作用,有利於讓千千萬萬的科研人員靠創業自立、憑創新出彩。
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讓創業創新者權益有保護。這意味著要持續釋放改革這個“最大紅利”。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而不能讓人的創造性活動為經費服務,著力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專案活躍起來。加快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制度。讓創業創新者通過辛勤勞動和智慧富起來,使他們的物質保障和精神追求實現雙豐收。
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讓創業創新者社會有地位。用好科技資源這個最豐富的“本錢”,就要構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生態體系。正確評價科技創新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努力探索對創新人才實行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措施。我國一系列改革的目的就在於讓創新者有其權、讓創業者有其田,讓創業創新者更有獲得感,有利於凝聚大眾智慧,形成協同發展的新格局。
把發展動力及時切換到創新引擎上來,一項項改革舉措,彰顯出中國發展的“新路徑”;用改革的減法激發創新創造的乘法,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展現出中國發展的“新演算法”。讓創業創新者貢獻有回報、權益有保護、社會有地位,這正是“創新中國”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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