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外资法人银行在京发展
随着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引资成效显著,生活性服务业引资项目快速增长,外资高端功能性机构加速聚集,总体上看,外资在促进北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本市将进一步放宽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六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引资。
《意见》表示,本市将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在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行业;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等。其中,在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行业;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取消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外资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在京发展,支持合资证券公司发展。
在生活性服务业方面,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允许外商在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支持在我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京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允许符合条件的国外研发药品在京开展临床试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
市商务委负责人解读这一政策时表示,《意见》旨在优化北京利用外资结构,主要包括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京发展,鼓励跨国公司研发设计、财务结算、集中采购、国际营销、通关服务、资金集中运营等板块在京实体运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开展研发创新,落实好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医药健康、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提升“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中央商务区和金融街等重点区域利用外资水平。此外,在营商环境上,北京将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推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表格、一窗受理”模式等方面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流程。【本报综合报道】(记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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