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报设立读者来信专栏,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的媒体平台,欢迎读者朋友们来这里讲述你们的故事,也欢迎对这些故事以及意见和建议有异议的读者来电来稿提出反驳。真理不辨不明,读者的意见並不能代表本报的意见,我们是历史的记录者,只为公平正义摇旗呐喊、欢呼鼓劲。我们坚信:讲好中国故事,发出正义声音,这是历史赋予我们媒体人的神圣使命。客观公正报导社会现状,也是我们媒体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本报將继续关注读者反映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
香港法治报社领导:
您们好!我向您们投诉本案,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希望能得到贵社的法治舆论监督。
我是李文灵,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官庄村人,我于2015年以村委会主任的名义向山西省扫黑除恶办、山西省纪委监委、临汾市委市政府、临汾市扫黑除恶办、临汾市纪委监委、洪洞县县委、县政府以及洪洞县监察委提交了无数次举报材料目的就是为村民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财产。实名举报原洪洞县委副书记、原赵城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清生侵吞集体资产;带领家属打砸村委会;伙同儿媳董瑞岩、土地承包户李生拽、会计李爱萍侵吞国家补偿款;其外甥郝建华指使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护厂队草芥人命,其儿子李峰刚在洪洞县公安局作为保护伞草草了事;李清生利用县委、公安、纪委监委保护伞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从2000年至今二十年时间以李清生为首黑恶势力团伙和“保护伞”官商勾结、以黑养官、以商养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但举报信息遭到大规模的泄露,李清生惶惶不可终日,惧怕我检举揭发他们以及洪洞县委、县政府、政法委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事实,便利用手中权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下指标、拔高、凑数,搞扩大化,完全歪曲事实。以致于我在2018年12月6日被洪洞县人民法院强加罪名侵吞集体资产罪在看守所关押了6个月。2019年7月6日刑满释放后,在10月份李清生再次勾结保护伞揪着在2015年冬天为村民发放取暖煤粉的事把我连同副主任赵云飞定为涉嫌寻衅滋事。
2016年3月16日李清生带领家属对村委会打砸、故意破坏集体财产,无奈之时报案到赵城派出所。当时李清生打砸村委会的拍摄视频全部给了赵城派出所副所长景申申,派出所所长郭西平对我说:“你们压根就不该惹李清生”,最终在洪洞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旭等人的保护伞下不了了之。
就在我被洪洞检察院做笔录期间,洪洞县检察院窦永文一边恐吓我一边骂我:“你为啥要告李清生,对你有什么好处?”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的律师多次对我说“事情不好办,检察院的人说只要你不再告李清生,只要你认罪最多六个月。”
李清生操控公检法机关作为逃避自己罪行、非法打击报复举报人、栽赃陷害的罪行,保护伞极尽一切手段掩盖其贪污腐败、侵吞集体资产的事实背后是否存在着权钱交易可想而知。
中央作出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现在剩下不到2个月的时间。扫黑除恶若不打掉保护伞、不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就是舍本逐末,“保护伞”在给予团伙高额雇佣金等经济支撑的同时,亲自带队参与犯罪活动,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使团伙发展壮大,又利用手中职权,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和打压报复举报人的工具,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是法治中国的耻辱。对待这群“害群之马”应该贯彻“两个一律”原则,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让“保护伞”无法再撑再举,除恶务尽,确保这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对于“保护伞”利益集团“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专项斗争真正打深打透,还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河清海晏。
特请求贵社以及全国人民监督,请求各有权机关:一、追究李清生侵吞集体资产的严重罪行,为老百姓讨回公道,追回官庄村老百姓30年的血汗钱;二、严查临汾市、洪洞县作为李清生的保护伞,还法律一个尊严;三、追究李清生的“保护伞”涉嫌贪腐犯罪的党纪和法律责任;四、对于我被打击报复涉嫌侵吞集体资产一案和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两个案件重新提级调查或者指派异地查办,平反这两起冤假错案。
我们坚信习主席全面依法治国,必定会在临汾市洪洞县得到贯彻执行,让此案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我对反映的事实、证据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顺致,敬意。
请求人:李文灵
身份证号码:14262519731104****
联系方式:1763413**01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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