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紀海義,為多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專案、公司經營、拆遷騰退補償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夥同情婦及兒子收受上述獲利單位及個人款物共計5932萬餘元。
據《法制晚報》報導,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紀海義無期徒刑。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紀海受賄案中,葛某的行賄數額最大,高達5300餘萬元。除行賄的現金1185萬元外,葛某還向紀海義行賄一套房產及上千萬元的賭資。
辦案人員在調查紀海義案時,發現葛某寫了6本“行賄日記”,詳細記錄了其行賄他人的時間和金額。而根據日記內容,受賄次數最多、時間跨度最長的人就是紀海義。
葛某的“行賄日記”中,還記載著其為紀海義支付賭資共計人民幣1551萬餘元。
葛某及紀海義情婦李某的證言顯示,2010年至2011年間,紀海義3次前往澳門豪賭。而為紀海義賭博埋單的是葛某。根據在案證據,葛某3次為紀海義支付賭資共計1800萬港幣,折合人民幣1551萬餘元。
一、2012年10月,紀海義第一次去澳門豪賭,當時葛某與紀海義情婦李某也一同前往。到澳門後,紀海義就到賭場玩,李某跟他一起上牌桌。過了一會兒,紀海義把從賭場預支的300萬元港幣的籌碼輸光了,就讓葛某和李某再去換200萬左右的籌碼。賭場工作人員要求把之前輸的籌碼還上,葛某為此支付了500萬港幣。
葛某說,因銀行卡刷卡有上限,他刷了200萬左右,然後通過電話銀行把錢先轉到李某卡裏,之後由李某刷卡換籌碼,當天他為紀海義支付了500萬港幣的籌碼。
二、2011年春天,紀海義讓葛某跟其去澳門賭博,去了後有位老闆接待,紀海義很快輸掉之前預存的200萬港幣籌碼,然後讓葛某想辦法幫他換1000萬港幣籌碼。葛某找香港朋友換了1000萬港幣,告訴紀海義換了500萬港幣籌碼,紀海義把500萬元籌碼輸光,繼續找葛某要,葛某就把剩下的500萬籌碼給他了。
葛某說,因銀行卡刷卡有上限,他刷了200萬左右,然後通過電話銀行把錢先轉到李某卡裏,之後由李某刷卡換籌碼,當天他為紀海義支付了500萬港幣的籌碼。
葛某說,紀海義一直輸,可能有點不好意思讓他玩一把,說幫他換換手氣。他不會玩,輸了100萬港幣左右,紀海義繼續玩最後500多萬都輸光了。葛某說,他根本不懂賭博,他玩時,紀海義在邊上決定,錢實際上都是被紀海義輸的。回北京後,葛某公司電匯800多萬人民幣給朋友,換成港幣就是1000萬。
三、2011年9月,紀海義找到葛某,稱澳門的朋友承包了個賭廳請他去玩,於是紀海義拉著葛某、和紀的情人李某第三次去澳門賭博。葛某稱,到了澳門後,紀海義沒多久就輸了不少。第二天,他飛回了北京,而紀海義和李某則留在了澳門。幾天後,有人打電話說紀海義輸了300萬港幣,讓葛某付錢,後來紀海義也打來電話,葛某便同意把錢轉了過去。
除了向紀海義本人行賄外,葛某還向紀海義的情婦李某和紀海義的兒子行賄。
據報導,在紀海義受賄案中,其情婦李某成為受賄關鍵人。除了與紀海義澳門豪賭外,李某還向紀海義提出為其買車買房,此後,葛某直接行賄李某購車款和購房款等共計800餘萬元。
而紀海義的兒子紀某也曾直接收受葛某給予的錢款共計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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