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澳門日報報導,九澳隧道工程蘊藏炸藥儲存庫,建設辦和保安司長辦雖連日解畫力證安全,但居民不滿被當局蒙在鼓裏。議員施家倫批評當局做法不透明,市民對整項計劃一無所知,損害公衆知情權。質疑政府未按照規定,選用不易燃物料隔離臨時炸藥庫及安全分區,或需政府進一步講清講楚。
事故應急未交代
市民不但對北安碼頭、機場附近二、三百米處有炸藥庫聞所未聞,更加對大量炸藥何時運輸、存儲等一無所知,直至媒體披露才陸續浮現水面,施家倫直指當局蒙蔽衆人知情權。即使官方力挺炸藥庫安全,但最怕萬一,一旦出現意外,必定波及周邊居民的安全,惟當局未曾交代處理突發事故的應急機制,部門間是否建立聯動機制,可即時疏散周邊居民?“咁多炸藥,簡單圍嚇、派人巡嚇,一定唔夠。”政府應公開透明整改訊息,消滅隱患於萌芽狀態,不能兒戲。
抨監管權力分散
社會對政府監管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監督機制不清晰早有批評,施家倫稱,《可燃產品設施安全規章》、《防火安全規章》已經生效廿多年,對部分危險品如廢舊電池、天拿水等物品無詳細規管。對於炸藥庫,上述兩規章分別規範了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標準,但炸藥庫的倉庫儲存量並無明確的標準限制。缺了儲存量,規定形如“跛腳”。
目前本澳燃料危險品入口涉及海關、經濟局,儲存監管在消防局、工務局、燃料安全委員會,下游使用歸責民署、旅遊局。施家倫斥監管權力分散,執法效率不高。有關存放的違規調查多見於住宅、工業大廈或食肆,當中食肆超額存放法例規定的四罐以上石油氣成行業常態,為何不見監管?牽涉更大規模的存放違規,如地盤等,調查權力則在消防局。涉及權力分散,無主導統籌的機構,容易各顯神通,“三個和尚冇水食”。
施家倫質疑北安臨時炸藥庫的安全。參照《可燃產品設施安全規章》規定,原油、石油產品及同類產品的儲存設施及工業處理設施、燃料供應及銷售站,應設有一從外地坪丈量高度至少為二點五米的圍板,以不易燃材料製成,且在構造上可確保非工作人員不能進入設施。炸藥比上述燃料危險性更大,但目前北安臨時炸藥庫祇以臨時物料(未知是否不易燃材料)搭建,外圍則用沙包堆砌約一米高、厚一米的圍牆,究竟是否符合規定?
臨時物料不易燃?
規章要求根據不同危險程度而劃分儲存區域,例如高度危險區、輕度危險區、非危險區及安全區。北安臨時炸藥庫並未跟進危險性分區,令人質疑政府對於炸藥等危險品管理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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