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華社北京4月5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要求,各級法院要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刑事審判工作,堅持依法獨立審判原則,堅守公平正義底線,提高司法審判能力,提升審判質效,講求審判效果。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沈德詠是5日下午在山東省濟南市主持召開刑事審判工作調研座談會時提出上述要求的。他指出,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到人民群眾法治理念的提升對司法公正提出更高要求,要更加積極主動聽取社會公眾意見,認真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的理性,以練達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態體現司法的溫度,努力形成輿論與司法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
沈德詠強調,要始終堅持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堅守司法公正的底線,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讓人民群眾對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對權利保障有更多獲得感,對法治建設有更多參與感。刑事審判工作堅持嚴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動搖的原則,是必須堅守的底線。同時,要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將個案的審判置於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一個案件的審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義;同時,要兼顧社會普遍正義。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結合,既要靠完備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官的經驗、智慧與良知。在刑事審判領域,無論是制定司法政策,還是辦理司法案件,都要統籌兼顧法律正義和社會正義,堅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努力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結合。
沈德詠強調,辦理刑事案件首先要準確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實,包括定罪事實和量刑事實等案件核心事實,堅持以事實為根據,貫徹證據裁判原則,避免事實認定嚴重偏離客觀真相,確保案件品質經得起法律和實踐檢驗。同時要認識到,任何刑事案件都並非孤立事件,而是社會生活發生激烈衝突的結果。受訴法院不僅要關注案件本身的事實,還要注意分析案件發生的深層原因,深入瞭解和把握與案件有關的社會背景、前因後果、傳統文化、民情風俗等,努力實現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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