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新华社沈阳6月14日电(于也童)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全市221个窗口受理、16项户口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2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国外出生子女无须因出生证明未认证而再次往返出生地国家做认证……
为进一步推进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和“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沈阳市公安局日前对多项户口审批事项进行“瘦身”,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服务群众。
据悉,审批事项“瘦身”后,技校学生毕业落户;在沈阳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员落户;科技特殊贡献人员落户;外埠居民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落户等6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市局审批调整至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市)局审批,并由原来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全市221个派出所窗口受理。
外埠居民购房落户、投配偶落户等16项户口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合计220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12个工作日,其中有10项即办,大幅节省了群众办理户口时间。
博士后入站、出站落户;在沈阳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等3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4个工作日,其中博士后入站、出站落户实现即办。
同时,购房落户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落户;国外出生子女落户群众无须因出生证明未认证而再次往返出生地国家去做认证。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佩军表示,目前,缩短审批时限、落户条件前置或减少审核材料已正式实施。下放审批权限需对现有的人口管理系统进行改造,现已将与群众生活最为密切的5项户口审批项目下放至派出所直接受理审批,其余户口审批权限将于近期陆续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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