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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推共有产权房 港青可来南沙申请

2019年04月08日 16:42:19  來源:香港商报网

【本报讯】记者李苑立报导:记者从广州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细则)本月10日结束社会公开意见征求程序,不日即可推出公有产权房屋的受理申请。根据细则,来南沙工作的港澳人士亦可申请。

来穗创业港青可申请

据介绍,共有产权房是指房屋的产权由个人与公有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原则上个人产权份额在50%-80%之间,其余份额由国有相关机构持有,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价只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一半或八成,按目前南沙区平均房价3万元每平方米计,共有产权房屋均价在1.5万元左右。对刚创业的年轻人或中低收入群体而言,是一项极大的福利政策。广州南沙区去年推出共有产权房政策试点,此次细则出台实施后,开始在网上按程序申请,在条件符合、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从申购到最后进行网签,只需约30天时间。

细则稿显示,共有产权房主要面向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三类人群供应。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提交数据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递交相关纸质版资料和证明文件。通过审批后,购房人可去现场选房,并与开发建设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代持机构)三方签订认购书,交纳定金后即可办理网签手续。

住满5年后可退出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第三方独立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准,原则上会低于销售时点同地段、同质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同时综合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景观等因素设定一房一价,与正常商品房一样,在销售前均按程序报区住建局备案。

细则显示,获得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拿到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方可向区住建局提交产权流转申请,由政府寻找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购房人接手,原住户方可回收资金退出。拿到产权证之日起满8年,原住户可自由退出,房屋交由区住建局按规定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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