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文汇报抽验市面8款由台湾地区及美国生产的猪肉及相关制品,当中7款的「瘦肉精」含量超标,最劲超标逾27倍。有关报道昨日刊出后,引起各界关注俗称「莱猪」、即含瘦肉精的肉制品,为何能轻易流入香港。就此,香港文汇报记者近日巡察超市及百货公司发现,本港的食品标签法未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致港人只知产品「原产地」,而不知食材来源地,随时懵然进食美国「莱猪」。此外,香港对使用瘦肉精的法定标准较宽松,加上港台就供港猪肉的出入口统计数字存有极大落差,令人质疑部分台猪未经官方途径入口香港,走私疑云甚嚣尘上。
● 香港巿面出售大量台湾猪肉制品。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漏洞一】成分只写含猪肉 本地进口难辨别
台湾地区禁止当地猪农向猪只喂饲瘦肉精,但今年1月却引入美国「莱猪」,供港台湾肉制品会否也采用美国「莱猪」扮台湾无瘦肉精的本地猪?香港文汇报记者近日巡察大型超市及食品店,发现香港市面充斥大量台湾猪肉制品,肉干、肉松、肉饺、肉丸……琳琅满目,但大部分猪肉制品都只标示「原产地」为台湾地区,成分标签只写上包含猪肉,未有详细说明该猪肉是台湾本地猪只,还是进口台湾的猪只,标签不足以让市民分辨该款食品是否含有美国「莱猪」。
其中,一个台湾牌子的猪肉水饺,不同口味有不同成分标签格式,部分会特别标示采用产自加拿大或台湾的猪肉,但部分却只称整件产品,「原产地」为台湾地区,未有交代猪肉来源地。
既然生产商能对部分口味的水饺标明猪肉来源地,已反映食品生产商有能力在所有标签上标示猪肉来源地,让消费者从中得知该猪肉是否来自容许对猪只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从而作出合适的选择。
●台湾猪肉制品标签。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香港的食物标签法宽松,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担心有进口商可以钻空子,例如被香港禁运的地区,该地食材先运往其他地区加工,再以后者的名义出口产品到香港,标签却仍注明后者产地,而未有标示原材料的来源地,建议食物安全中心引进查阅制度,要求入口商必须列明食材的具体产地来源、使用添加剂等,并以二维码形式标示在食物包装上,让市民更安心挑选。
【漏洞二】「被消失的猪肉」去了哪?
两地的猪肉出入口数字存有极大误差,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冷藏猪肉进口数字,今年1月有 1,740 公斤猪肉从台湾地区进口,而3月则有41公斤,但据台湾「农业委员会」冷冻杂碎的猪肉出口数字,今年1月只有54公吨输港,而3月则没有冷冻杂碎的猪肉出口到港。
两地猪肉出入口的官方数字落差极大,那些「被消失的猪肉」去了哪里?另外,3月香港官方记录的41公斤台湾冷藏猪肉输港,台方却无记录,这些猪肉真正来源地又是哪里?会否已秘密用于食物加工或直供食肆,而一直未有官方监察?是否存在走私、经非官方途径输港?
今年1月至3月,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共检测48个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猪肉、牛肉及相关制品,包括内脏样本的乙类促效剂含量,当中包括「莱克多巴胺」,全部样本通过检测。
食安中心近日回覆香港文汇报查询时指出,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大部分其他地区的标准,禁止在食用动物使用乙类促效剂「盐酸克仑特罗」和「沙丁胺醇」,同时禁止输入和在本港出售拟供人食用的任何肉类含有这两种乙类促效剂,而「莱克多巴胺」是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订立了相同水平,重申会继续留意国际间对「莱克多巴胺」的最新风险评估数据,适时检视本港情况。
此外,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管,预先包装食物必须在标签列明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否则该预先包装食物必须在标签列有食物原产国家地区,并加上香港的经销商或牌子拥有人的资料等。预先包装食物的原产国家地区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全址须预先以书面向食环署提供;或代码标记以识别该原产地区的制造商或包装商,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漏洞三】食安标准过松
香港在规管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含量的法定标准是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要求牲畜肌肉、脂肪、肝、肾的瘦肉精含量分别不可超过0.01ppm、0.01ppm、0.04ppm,以及0.09ppm,相比起内地和欧盟的「零容忍」,即完全禁止含瘦肉精的猪肉出售,香港的标准无疑是宽松。
当摄入过量瘦肉精,人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对人体的影响更是全身性,长期低剂量接触亦会影响生殖能力、增加癌症转移风险等,但香港仍能容许猪肉有微量瘦肉精,让市民长年累月摄取,忽略其慢性祸害。
陆颂雄建议,香港的食安标准与内地看齐,禁止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猪肉及产品进口香港,从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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