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确定了疫情监测预警及人员隔离、群体防护等应急处理措施,图为市民在珠海核酸检测。(方俊明摄)
【本报讯】《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24日举行。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表示,《条例》提出建立珠港澳联防联控机制。应急响应启动后,珠海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政策信息通报、救援协助、应急资源合作、应急措施联动以及人才交流等工作。据悉,《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促进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
珠海市副市长张晨在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珠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全面提升珠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同时,为珠海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确定了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及响应程序、疫情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及通报发布、群防群控和联防联控、物资保障,以及人员隔离、群体防护等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条例》的出台,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积极影响。”雍灵指出,首先,推动完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覆盖海关检疫、移民通关、分流转运、医疗救治、社区管理、口岸卫生应急等口岸全链条、全闭环防控体系,提升一体化防控能力。
同时,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实行应急资源合作、应急物资生产联合保障、应急预案对接、应急措施联动,共同做好区域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受访者供图)
珠港澳将协同开展多方面工作
雍灵透露,接下来,珠港澳将协同开展多方面工作。其中,建立长期协商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沟通与协作,对共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定期进行协商,建立长期沟通协商机制。其次,建立防控措施协同机制,同步发布、同步实施口岸通关政策调整。
此外,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拓宽信息共享范围,实现更深层次的信息共享。还将建立科研创新合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促进珠港澳高校、科研院校、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在重大新发传染病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实现成果转换。(香港文汇网记者 方俊明)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