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治理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11月26日,广西来宾市公安机关开展“桂中断卡清源”第四阶段收网行动。据统计,此次收网行动以来,截至12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148人,其中刑拘117人,行政拘留15人,取保候审12人,其他处理4人;共捣毁诈骗窝点2个,缴获作案物资1批。
12月1日,来宾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线索发现,来宾籍3名缅北回流人员与福建籍人员勾连,在南宁市开设诈骗窝点。来宾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合山市公安局于当晚在南宁市五一路建材市材捣毁诈骗窝点1个,抓获嫌疑人21人,缴获涉案电脑17台等一批作案工具。
经查,该窝点成员多数为缅北回流人员,以国外社交软件添加外籍人员为好友推荐虚假投资平台的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武宣公安在工作中发现,韦某全(男,22岁,金鸡乡人)名下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对其家人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多次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12月2日,涉卡人员韦某全主动到武宣县公安局金鸡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韦某全如实供述了自己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售卖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全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团伙在桐木镇进行“跑分”洗钱,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对该团伙进行摸排跟踪。办案民警经连日蹲守,逐渐摸清了该团伙盘踞窝点及作案规律,于11月28日在桐木镇成功捣毁一跑分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凡是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总台记者 廖汨 刘畅 莫崇贵 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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