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走私行动中,特警开展空中索降。网上图片
【本报讯】近期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冻品等犯罪频发,已严重破坏正常秩序,为此,两高及公安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意见明确,犯罪分子实施碰撞、挤别等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将以走私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另外武装掩护走私将从重处罚。内地专家表示,香港水警高级督察林婉仪殉职加速了指导意见的出台,而意见针对抗拒缉私行为尤为严厉,体现严厉惩处跨境走私犯罪的态度。
●打击走私行动中,海警登船检查。网上图片
去年12月,香港海关通报,在沙头角围剿走私集团,犯罪分子驾驶大马力快艇在照明弹和三艘水警快艇堵截下亡命逃至内地海域,被执法人员在陆地截获电子产品、高价食材、药物和化妆品等,涉案金额约8,000万港元,是近12年来最大宗海上走私案;今年12月7日,深圳海关通报,摧毁两个粤港澳跨境走私高档手表入境的“水客”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案值达1.2亿元人民币。
武装掩护走私将从重处罚
这份全称为《关于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冻品等犯罪严重破坏海关监管秩序和正常贸易秩序。意见共有六条,明确了冻品走私定性与处理、暴力抗法行为罪数、运输船舶处理等问题。上述意见规定,非设关地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冻品,应认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构成犯罪的,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定罪处罚。
另外,走私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犯罪或逃避追缉过程中,实施碰撞、挤别、抛撒障碍物、超高速行驶、强光照射驾驶人员等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以走私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执法,以走私罪和袭警罪或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专家:体现严惩坚决态度
意见还提出,犯罪嫌疑人真实姓名、住址无法查清的,按其绰号或自报的姓名、住址认定,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犯罪嫌疑人的国籍、身份,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认定;拥有两国以上护照的,以其入境时所持的护照认定其国籍。犯罪嫌疑人国籍不明的,可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查明,或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认定;确实无法查明国籍的,以无国籍人员对待。
内地多位海关法律事务专家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均表示,上述意见的发布与粤港澳地区目前绕关走私冻品严峻形势密切相关。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何天云指出,行为人利用粤港澳地区地理位置优势,经常从境外采购冻品后运输到港澳地区,再组织人员通过交通工具非法运输到广东地区后再分销。“这种绕关走私行为直接破坏海关监管秩序,疫情之下这类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也给民众健康带来巨大隐患。”他认为,此前林婉仪因公殉职加速了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而意见无不体现了“严”的特征,其中针对抗拒缉私行为更为严厉,体现出严惩跨境走私犯罪的坚决态度。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卓亦表示,上述意见依法严惩抗拒缉私行为,今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袭警罪,故此走私犯罪分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缉私工作的警察的,或被以走私罪和袭警罪数罪并罚,凸显严惩此类犯罪的决心。
另外,上述意见虽然只针对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但涉及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龚卓认为,对于其他走私案件,比如其他地区的海上非设关地走私或陆路绕关走私,这份意见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