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積極回應我國反間諜鬥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豐富反滲透、反顛覆、反竊密鬥爭的「法律武器庫」,對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意義深遠。
在不少人看來,反間諜似乎只是電視劇、電影裏面的劇情,普通老百姓身邊怎麼可能會有間諜呢?但事實上,間諜有可能就潛伏在我們身邊。從近年來披露的反間諜案例來看,某部委從事外語翻譯工作的張某,無視法紀數年間向對方提供了數十份涉及我國內政外交的涉密檔資料;女工程師落入「美男計」,拉丈夫販賣情報17年;自以為找到一份好工作的趙某,被要求拍攝港口中停泊軍艦進行維護的照片……無論是主動竊密、賣密,還是在威逼利誘下成為間諜幫兇,抑或是一張不經意的照片被間諜分子盯上,這些都說明情報竊密無孔不入,反間諜尤須警鐘長鳴。
隨著我國面臨的安全威脅日趨多元,反間諜鬥爭形勢也更加嚴峻複雜。從國家安全形勢來看,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圍繞政治、經濟、意識形態等各領域的間諜活動層出不窮,嚴重損害著我國國家利益。從間諜活動本身來看,在互聯網無遠弗屆、國際交往交流日益密切的當下,間諜情報活動的主體更加複雜、領域更加廣泛、目標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隱蔽。特別是網路成為間諜活動的新空間和主戰場之一,「成本小、收益大」「無差別、全天候」的特點,使網路間諜行為成為間諜組織等對我實施竊密、破壞行動的重要途徑。立足新形勢新任務、適應新情況新挑戰,必須時刻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進一步築牢法治基石、紮緊制度籬笆,強化全民反間諜的意識。
法者,治之端也。新修訂的反間諜法突出了反間諜工作特點,對間諜行為做出進一步充實和細化,規定了間諜行為的六種類型,明確不同類型間諜行為的主體、行為和對象,完善了安全防範規定、反間諜調查處置措施,以及法律責任,增加了反間諜行政執法職權、對反間諜工作的保障與監督,將「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檔、數據、資料、物品」納入保護。與此同時,還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反間諜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反間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研究、解決反間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規定了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在反間諜工作中的安全防範責任。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安全能力建設,這是立足長遠的治本之策,必將對各類間諜活動形成有力的震懾!
也要看到,反間諜工作不是國家安全部門的「單打獨鬥」,而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需要人人參與、全民共擔。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明確規定「對舉報間諜行為或者在反間諜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作為我們普通人,既要遵紀守法,不做間諜的幫兇、不被不懷好意的人利用,也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一旦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及時撥打國家安全機關受理電話12339進行舉報。牢固樹立反間諜意識,定能形成守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