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適用分析
本案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特別嚴重。對此,海澱法院認為,應當根據法律規定並結合本案情節就刑罰適用問題進行分析:
(一)快播公司的行為不屬於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首先,快播公司雖然明知自己的網路平臺上存在淫穢視頻,但就本案緩存伺服器內檢驗出的淫穢視頻而言,沒有證據表明快播公司事先明確知道其中不特定的任一視頻是否為淫穢視頻。其次,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快播公司“希望”淫穢視頻通過快播網路平臺大量傳播。緩存伺服器內大量淫穢視頻的存在,是淫穢網站、用戶的直接故意和快播公司的間接故意交織在一起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三,快播公司的放任傳播與技術介入的非直觀性是本案的重要特徵。在運用緩存伺服器提供加速服務的傳播模式下,快播公司放任其緩存伺服器參與淫穢視頻的傳播過程,卻沒有開展有效的事前審查或後臺審查,刑法應當責難此種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第四,快播公司放任淫穢視頻傳播的直接獲利數額難以認定。快播公司獲利方式的間接性決定了這種合法經營和非法經營的混同存在,所反映出的主觀惡性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比純粹以淫穢物品傳播為專營業務的淫穢網站要小。第五,本案“犯罪情節”的認定應該充分考量網路資訊平臺傳播特點,將新類型網路傳播淫穢物品犯罪的量刑方法區別於傳統傳播行為,體現謙抑性,實現罪責刑相統一。
(二)快播公司放任淫穢視頻大量傳播並獲取巨額非法利益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深圳網監和南山廣電局先後兩次針對快播公司存在的網路資訊安全問題進行行政處罰,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明知這些執法活動的具體指向就是其網路上存在的涉嫌傳播淫穢、侵權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消極對待整改,以作為的形式掩蓋不作為的實質,為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繼續放任自己控制的緩存伺服器被他人利用而介入淫穢視頻傳播,放任其網路平臺大量傳播淫穢視頻,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顯然大於一般的傳播淫穢物品牟利行為。淫穢視頻污染網路環境,尤其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巨大損害,因此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的網路資訊安全管理責任。綜合考慮快播公司拒不履行視頻資訊服務企業的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放任其網路系統被用於傳播淫穢資訊,兩次受到行政處罰後仍以作為的形式掩蓋不作為的實質,造成淫穢視頻大量傳播,非法牟利數額巨大,海澱法院認為,應當依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為“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欣、吳銘、張克東、牛文舉以牟利為目的,在互聯網上傳播淫穢視頻,其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 罪,情節嚴重,應依法懲處。海澱檢察院指控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吳銘、張克東、牛文舉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 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單位、各被告人及辯護人在第一次庭審中所提之無罪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海澱法院未予採納。鑒於被告單位及被告人王 欣、張克東、牛文舉對於指控犯罪事實均予承認,認罪悔罪,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吳銘在法庭上雖承認快播公司犯罪,但對其個人的刑事責任始終予以回 避,應當根據其在犯罪中的實際作用依法判罰。
2016年9月13日,海澱法院對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吳銘、張克東、牛文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二、被告人王欣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三、被告人張克東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四、被告人吳銘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五、被告人牛文舉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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